哺乳期、哺乳假、哺乳时间,你都分清楚了吗?


2016-08-01   凯旗科技



经常有年轻麻麻问:“哺乳假是不是一年?”“哺乳期是不是6个半月?”……其实大家是把哺乳期、哺乳假的概念给混淆了。下来我们来一起来区分这些概念吧!


哺乳期: 女职工产后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时间段,一般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到婴儿满1岁。

哺乳时间: 包含在哺乳期内且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妇女职工安排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1、哺乳时间的享受对象为不享受哺乳假或哺乳假满且婴儿在一周岁以内的女职工;
2、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3、婴儿满一岁后,经区县以上医疗机构确认为体弱的,可延长哺乳期,最多不超过6个月;
4、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步入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5、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哺乳假: 女职工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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