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1 凯旗科技
1、 延时加班:正常工作时间(比如周一到周五)内延长工作时间,比如6点下班,加班到8点,加班2小时。 延时加班工资=延长工作的时间(一般以小时或天为单位)×1.5倍×小时工 小时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8小时
2、 公休日加班:周末延长工作时间,比如周六周日加班。 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天数×2倍×日工资 日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
3、 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天数×3倍×日工资 日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四条:加班加点的日工资按本办法第九条原则确定的计算基数。 第九条:(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